13/01/2016

影像的表演


藝術創作及欣賞,可以從「表現藝術」(Presentational art)和「再現藝術」(Representational art)兩個角度切入。當代視覺藝術大多比較偏重「再現」(Representation)的形式,而是次展覽則嘗試用「表現」(Presentation)的角度,希望把當代視覺藝術的另一個面向呈現給觀眾。

藝術創作基本上是主體(人)主動地透過不同媒介(Medium)去表達(Express)內心的想法或情感。

藝術中的「再現」並不是純粹的複製(Duplicate),而是主體使用一些手段,將現實對像或記憶中的形象,選擇、加工,再透過藝術媒介表達出來。因此我們不會把鏡子中純粹的反映視為藝術創作。再現藝術的表達方式相對著重內容、分析和認知;創作理念如何在內容中有所表達為首要,而創作的形式則較次要。如米高安哲羅(Michelangelo)的《亞當的創造》(The Creation of Adam),他把「上帝創造了亞當」這個概念,透過畫面中的內容呈現出來:兩個男子,穿衣服的象徵上帝,裸體的象徵亞當,而手指的接觸表達生命的創造。觀眾不太需要追問米高安哲羅用甚麼類型的顏料繪製此畫,甚至不用理會此作是否在教堂的天花或是在畫布上繪畫,因這些條件都不會妨礙觀眾在審美過程中對作品內容的理解。米高安哲羅的另一件雕塑作品《聖殤》(Pietà) ,他把石頭雕成一女子手抱另一男子的模樣,以描繪瑪利亞懷抱著死去的耶穌。他所表達的創作理念和該件作品用甚麼類型的石頭、是人手雕製或機器製造都無關。而大部份視覺藝術也比較傾向再現藝術。

而藝術中的「表現」,說的與純粹的情緒外露有所不同。嬰孩的嚎啕大哭相信不會被視為表演,而戲劇中的演員則是使用動作、面目表情等方法,來表現「哭」。表現藝術的表達方法側重於表現形式,藝術理念如何透過形式有所表達,而內容則相對次要。如觀眾欣賞芭蕾舞劇《天鵝湖》時,其實不會太著重它的故事內容,觀賞角度很多時是舞蹈員的舞姿、編舞的場面調度等表現形式。又,我們欣賞交響樂時,重點多放在不同樂團的樂手,如何演奏樂曲,而非歌曲的內容上。大家不難發現,很多表演藝術(Performing art)都有表現的特質。然而,視覺藝術也可以是表現藝術,書法便是一典型例子。書法是從一點到另一點之間的運動,是有關時間的藝術,著重線條的形態和空間的結構等形式上的表現,與文字的內容無關。例如在英文書法或設計的角度上,用「有襯線字體」(Serif fonts)或「無襯線字體」(Sans serif fonts)兩種不同形式字款寫「Apple」這個字應用於海報上,會給觀眾不同的觀感,使他們產生不同意義的聯想,但不論用有襯線字體或無襯線字體,也不會影響「Apple」這個字在內容上的意義。波洛克(Jackson Pollock)的「行動繪畫」(Action Painting)也是透過滴畫法的形式,表達他對繪畫的思考,觀眾也不用探究他的滴墨畫中,畫面內容之意義謂何。

簡而言之,「再現藝術」從內容產生意義,而「表現藝術」則以形式產生意義。當然,再現和表現並不是二元對立的概念,一件藝術作品能夠同時擁有這兩種特質。我們進行創作及欣賞時,也可以從這兩個角度進行思考。

這次展覽選擇了以「相機次要攝影」(Camera-less Photography)為題,原因是希望創作人能暫時放開相機這工具,重新反思攝影這媒介的特點,從形式、方法及物料等表現藝術的方向出發創作。展覽中有作品使用攝影的概念,配以其他藝術媒介的技巧或使用其他藝術媒介的創作方法,配合不同的攝影技巧進行創作。

盧穎儀以多種攝影用化學物作顏料,如顯影劑、定影劑及晒藍法(Cyanotype)感光溶液等,於曝光過程中,用不同的形式,在黑白相紙上繪畫;吳舜筠用素描排線的概念結合攝影中實物投影(Photogram)的方法,透過遮蔽及曝光,在黑白相紙上以1豪米的光束畫出不同的幾何圖形;邱進生使用晒藍法進行拼貼(Collage),表達出他腦海中天馬行空的想法;黃詠楓用圖像移印的方式,把影像移印到立體的物件上,細說她和祖母間之關係;馮淞淵同時用上實物投影及針孔相機的技術,以整條135菲林作一次性曝光;余加希把不同時期的香港影像投射到夜光物料上,然後任由影像逐漸消退。他在靜止影像(Still Image)上加入時間的元素,以另一種形式呈現攝影與時間的關係。

是次展覽以當代攝影為實踐方法,對藝術作初步的嘗試及反思,希望為觀眾帶 來非一般的攝影作品體驗。


* 本文原為2016年《光至景亡- 相機次要攝影香港動漫基地)策展論述